前卫大案(办离婚证后还和前妻同床共枕一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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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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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前卫大案,办离婚证后还和前妻同床共枕一起生活?
婚姻不能等同儿戏,想结就结,想离就离吧?离婚是为什么?大部分人大概是因为感情不和,曾经的爱已经不再了,所以才想着分手离婚的吧?
离婚了就代表着关系不再,很难想象不再有婚姻关系的两个人在同床共枕是什么感觉?名不正言不顺,偷吗?还是混自由?还是更享受这种无证约束的感觉?搞不懂这种心态……
算不算假离婚?婚都离了,本本拿到手了,你说这能是假的吗?既然法律上都给解除了你们彼此的关系,就不算是假离婚吧?
不过都是成年人,即使离婚了,也可以选择你们在不在一起同床共枕,这是你们的自由,如果你们觉得合适,就是合适的,哪有那么多真真假假啊,但从法律上是不允许的,下面我们从法律分析分析:
一、法律上没有假离婚!
没有假离婚,从来没有假离婚,也许情感上有假离婚,但是在法律上,是没有假离婚的!因为各种原因,双方可能在法院或民政局办理了离婚,但是实际上,双方还居住在一起,共同生活,共同抚育子女,其实,离婚手续办好,双方领取了离婚证或者在法院调解、判决离婚,那双方在法律上属于单身了,不再属于婚姻关系的。
曾经遇到一个案件,男方与女方想买一套房产,但因为限购,男方跟女方说双方办理离婚,然后就可以以女方名义购买另一套房产了,女方很信任男方,双方就在民政局办理了协议离婚,把现有的一套房产给了男方,结果,新房没买到,就等来了男方的喜帖。女方整日泪流满面,夫妻财产都约定给男方了,女方一分钱都没有,无奈女方来咨询:问这样的离婚是假离婚,是不是可以撤销?财产还能追回来吗?
在法律上是没有假离婚的,一旦双方办理了协议离婚,领到了离婚证,那双方的婚姻关系就解除了,双方就是单身了。如果没有证据证明离婚协议书存在胁迫等情形的,财产约定也不可以撤销。所以,女方是很难追回财产的。
二、情感上的假离婚
这样的假离婚,是双方自认为的假离婚,其实法律上是没有的,但是,在实际生活中,这样被认为的所谓假离婚还是比较多的,比如为了买房子、为了孩子上学、为了享受某些福利等,双方在法律上离婚了,但是双方还在一起生活,一起抚养子女,这样的生活属于同居生活,双方没有婚姻法上的权利和义务,感情是存在不稳定因素的。
一旦某一天对方离开你,和别人在一起,甚至是结婚,你也不要惊讶,因为在法律上对方是属于单身,是有权利结婚的,而且现在的这种行为也不受法律保护,举几个例子吧:
1:张女士,29岁,离异
我结婚比较早,23岁就结婚了,说起离婚这件事,其实也蛮伤感的,我跟老公是3年前离的婚,那是还是年轻啊,经不起诱惑,25岁之前没去过酒吧,有一次闺蜜非得拉去,当时感觉比较有新奇。酒吧去多了,有一次喝了点就没控制住自己出轨了,本来觉得这个事情就算过去了,没想到那个男的留了我的电话,有一次给我发短信,被老公看到了,铁了心要跟我离婚。
后来我又跟另外一个男的结了婚,不是酒吧那个,但是日子过得并不如意,更可怕的是,对方经常家暴,也没地方说,只好跟前夫哭诉,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毕竟有几年的感情,前夫约我见了面,我们又发生关系了。
2:董女士,38岁,离异
我跟前夫本身并没有什么矛盾,由于经济条件不允许,还是跟男方的父母住一起,主要是婆婆夹在中间,两个人经常闹得不愉快,有一次,因为一件小事,跟婆婆大吵了一架,一赌气就自己拖着行李在外面租了个房子,老公死活一定让我回去,那次我们吵得很凶,我一冲动就提出了离婚,他也同意了。
虽然离了婚,我也没有找别的男人,事后冷静下来,他还是经常会过来看我,所以我们虽然离婚了,但实际还是过着同居的日子,没有了中间的阻隔,感情反而变得更好了,现在正在考虑要不要复婚。
3:李女士,44岁,离异
我是家里最小的女儿,父母从小就比较宠着我,也因此养成了坏脾气,经常一点小事就会跟前夫吵架,时间久了,感情越来越淡,他也经常夜不归宿,这样的日子持续了3年,彼此感觉很不好,就决定离婚了。
离婚以后,还是一个人生活,孩子由前夫抚养,但说实话,一个人的日子真不好过,想想以前他对我也挺好的,生活上各种照顾。现在一个人特别孤独,碰到事情也没地方商量,所以有时候会打电话向前夫求助,他就会过来给我换个煤气啊,修个灯泡啥的,每次做完事情,我们就会重温旧梦,这种感觉也挺好的,彼此没有约束,也不会吵架,需求也能满足。
其实我觉得社会上的确是很多这种现象,夫妻虽然说是离婚了,但并没有离开这个屋子,只是分开吃饭,各管各的事,两不相干,这个也算是真正意义上的离婚。但事实又是如何呢?我的身边就有这么一对夫妻,有一双儿女,夫妻两早在20年前就已离婚,离婚的原因是男的在某个大都市有了新的性伴侣,在外面也组成了一个新家,不和前妻离婚在法律上是行不通的,所以他就利用法律的空子,来一个离婚不离家,和前任办理离婚,和后任领证结婚,这在法律上是说得过去的。
而前任也没有再婚的意愿,所以20几年来,仍然和前妻有脱不干的关系,只要一回老家,都是和前任同床共枕,现任的儿女也已长大成人,这两人仍然保持着这种关系。至于前任和后任能否心平气和,那就完全取决做男人的本色了。
名誉上是一夫一妻,其实是一夫二妻,这夫妻确实钻了法律一个大大的空子,不过我们话得说回来,前妻没有再婚,作为前夫也应该尽到一份责任,照顾下前妻也是理所当然的事,况且前任后任都有儿女,这么着也得尽到做父亲的责任吧。
这种社会现象,遇到这种情况很多有钱人不都是出此“下策”吗?这也从不同的侧面也反映了那些有钱人的占欲欲望。
2. 你怎么看南宁一女子公交车上遭奇葩男子骚扰?
很明显,这又是一起“公交车色狼事件”,虽然是去年的事,但此类事件屡见不鲜,有值得我们去思考的地方。食色性也,性则色也,色则罪也,色乃生命大欲!人和禽兽的最大区别是人有理性,有愧疚感和羞耻心,如果丧失了,和禽兽就没有什么分别了!之所以成为色狼,就是心理扭曲的一种表现。所以,对青少年性教育应该重视,国内对于心理辅导还不够完善,心理病态的危害不亚于生理上的。色狼固然可恨,但除了唾骂,歧视或处罚是解决不了的根本问题的,因为这大部分是心理问题。当然,并非给色狼平反,犯案必然要受罚,但受罚的目的也是为了教育。葛爷只是对犯案者在犯案前多一些思考而已。
不管如何,要杜绝是很难的,所以女士们也要学会自保,在这里葛爷在网上整理了一些防狼招数,希望对女士们有用:
第一招冷冷目光
用带有威慑力的眼神与“狼”对视。尽量往女性多的地方挤,同性相互依靠着绝对安全。
第二招寻找依靠
向司机和售票员靠。色狼因为心虚,一般不会再追赶过来。如果追赶过来,司机和售票员也会帮你的。
第三招疾声呼叫
遇“狼”时大声喊“抓小偷”,他肯定反驳自己不是小偷,你就可以说“不偷东西,你怎么一直往我身上贴”,让“狼”无地自容。
第四招细细鞋跟
遇“狼”时用高跟鞋后跟踩他的脚,再说一声“对不起噢”。时尚凉鞋的细细鞋跟是对付在公交车上“揩油”者的最佳武器。
第五招狠狠耳光
第五招就是直接给“狼”一耳光或踢他一脚,然后拨打110,让色狼得到应有的下场。
第六招用打火机的电击器电“狼”
3. 河南曾发生过哪些大案?
河南曾发生过哪些大案。要说河南发生的大案,我立即就会想起1992年9月18日发生在河南开封博物馆的69件珍贵文物被盗案,可谓价值连城,而且是建国以来首个智能型犯罪案件,时称“9.18大案”。
时任开封市公安局局长武和平,作为该案的总指挥,当即动员200多名公安干警参与“9.18大案”的侦破工作。
我记得非常清楚,在开封案发现场以及开封境内所搜集到的证据表明,这起案件与湖北武汉有着密切联系,因此,开封市公安局把湖北武汉作为案件侦破的突破口。果不其然,侦查员在湖北武汉经过大量艰苦细致和卓有成效的工作,终于在武汉市发现了参与作案的K43—1008的嫌疑车辆,当时发现该车辆的还是一对年轻的夫妻警察,身边还带着自己的小女儿,为了追踪车辆,当时夫妻两把孩子交给了一位出租车司机。男警察在转身的那一刻,举起手里的相机对着那两出租车拍下了自己孩子的照片,可能那也是万一孩子丢失将来能够寻找孩子的唯一线索,令人感动的是,那位出租车司机竟然守护着孩子就在原地一直等到那两位夫妻警察回来把孩子交给她们后方才离开。从发现这辆车开始,该案开始出现转机,后在武汉公安局的协助下,该案被成功告破。四名主犯陈纳德、李军、唐国强、文西山等悉数落网。69件珍贵文物,大量被追回,当时有两件文物已经被转卖到了澳门。有几件文物还是经过几年的努力才被追回。
后来这起案件还被拍成了电视剧,剧名就叫《9.18大案纪实》,大量的电视剧演员都用得是开封市公安局干警本人,也就是自己饰演自己。据说让他们自己饰演自己还是公安部要求的。因为是纪实性电视剧,看得真是惊心动魄,非常过瘾!
4. 你有遇到过败坏师德的老师吗?
谢邀,很愿意回答这个问题。有违师德的老师我见得太多了,我从事教育工作三十五年,接触过形形色色的教师和教务系统领导。可以说大多数教师都是有师德的人,热爱学生,工作认真,遵纪守法,团结同事,无愧于人民教师的光荣职业。
但是在工作中,我也见过不少违背师德的教师,如不安心教育工作,不爱学生,不能够安于清贫,好高骛远,歧视学生,贪图利益,对人不诚实,对工作不认真不严谨,拨弄是非,弄虚作假,勾心斗角,争权夺利,拉帮结派,生活作风和工作作风都不严谨的人。这些人有些是普通教师,有些甚至还是学校领导。
这样的教师会损害教师形象和荣誉,会搞乱单位风气,严重的还会违法犯罪。当领导直接影响单位风气,造成不公平,是非颠倒,黑白颠倒,严重打击正牌人的工作积极性。教师里有这样的人自己难以为人师表,会给学生做出坏榜样,带坏学生,对教育事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以上是娥姐的回答,欢迎大家阅读评论转发。谢谢!
我是娥姐,一位退休英语教师,每天分享记录生活的视频,欢迎关注!5. 古代女子如果在新婚之夜没有落红的话?
古代女子如果在新婚之夜没有落红的话,会有什么下场?(关注葛大小姐,天天历史故事!)
《笑林广记》中有个小幽默叫做《娶头婚》,是一个沙雕青年立志娶一个处女的故事。
有一个骚年打算娶媳妇,因为那个东西太小,怕别人笑话,立志要娶一个处女,有人教他“新婚之夜,把你的东西给她看,要是不认识,就是黄花大闺女”,骚年和媒人商量好,可以随时退婚。娶第一个,认识那个东西,退婚!娶第二个,还认识,再退婚!娶第三个,回答说“不认识!”,此人大喜,以为是真处子无疑,指着那个东西说“这叫卵”,女子说“不对,我见过很多,不相信人世间有这么细的!”
这虽然是一个笑话,但是也反映了中国古代人们对女性“贞操”的重视程度已经到了滑稽的地步。
那么古人是如何判断新婚女子是否贞洁呢?“验红”是最常用的方法。
明清时期的风俗,成婚之日,女子的母亲要送给女婿一方丝帕,“盖女子初与人交,其膜必破,一滴红鲜,关乎毕生荣誉”,名曰“验红”。
新婚之夜,新郎把白色丝帕铺在婚床,等新婚夫妇洞房花烛之夜的次日早上,如果丝巾上见红,则表示女子是贞洁之身。
如果新娘有“落红”凡女子初嫁,母家必使侦探,成婚之次日,夫家鼓乐喧阗,宾客杂沓,则大喜。——《右台仙馆笔记》男方就认为大吉大利,新郎一大早就拿着落红的丝巾在家人和亲朋好友之间相互传看,大家一起欣赏,啧啧赞叹一番,然后交口称赞新郎新娘是天作之合,必定多子多福,新郎一方则感到无比荣光。
男方高兴完了,娘家那儿还悬着心呢!男方就赶紧写一个““闺门有川,淑女可钦”的喜帖,专人到女子娘家报喜,娘家悬着的一颗心终于落地,感到脸上也有光了,有钱人家还会招待亲朋好友搓一顿庆祝一番。
如果新娘没有“落红”刚才是见到落红的喜庆场面,如果新婚之夜新娘没有落红,会怎么样呢?新郎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对男方来说,娶到了一个不“贞洁”的女人,当然是颜面扫地。任凭女子百般解释都无济于事,如果新郎家穷,娶妻不易,最终可能会忍气吞声,成全这门亲事,或者是新郎好面子,也可能退不了,但一定会因此耿耿于怀,不管女子是假正经还是真冤枉,从此在家中就再也没有地位,终生抬不起头来,娘家人也会在婆家面前低一头、矮三分,再也直不起腰来。
如果男方是大户人家或有权有势,那麻烦就大了,一封休书赶回娘家那都是轻的,如果男方死咬住不放,告到官府,官府追查下来,女子就要接受刑罚,逼问奸夫,一个冤案可能就此而产生。
清代,广东娶亲,新娘的车后会跟着一头羊,如果女子没有落红,男方就会割掉羊的两只耳朵,任凭其流血哀嚎,跟着女子一起被送回娘家,让一路上的人都知道这个女子不贞洁,路人指指点点,心理素质差的新娘,回家就自杀了。
所以,古代没有落红的女子非常可怜,被毒打虐待、赶出家门,甚至自杀的都不乏先例。
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
女子没有落红并不一定就说明她失去贞洁,但是古人并不明白这个道理,一旦没有落红就可能终生被毁,所以,聪明的娘家都会做两手准备,新娘过门之前都会准备一块染过鸡血的白丝巾,落红了便罢,如果没有落红,就来一个偷梁换柱,这种铤而走险的做法成功则已,如果被发现,那就百口难辩,下场更惨了。
清代《虫鸣漫录》记载了一件事,有个老翁见几个小姑娘在田间玩耍,其中一个小姑娘坐在了锄柄上,下身流血,流于锄柄,老翁就将锄柄保存起来,几年后小姑年出嫁,初夜未见红,被赶出家门,老翁持锄柄为证,洗清了她的冤屈,这个女子实在是太幸运了,不知道这个故事是不是真的。
落红竟然成了古人退婚的“绝招”。一李姓男子娶了王姓女子,第二天就被赶回娘家,理由是没有落红,其实是他嫌女子长得丑,又不好意思说,就拿落红来栽赃。
这事儿还没完,女孩的嫂子一直和女孩一起生活,知道她没问题,就问女孩洞房之夜的事儿,女孩支支吾吾的说了半天,嫂子终于听明白了,合着他妈的压根儿就没有合欢呀!既然没有做过当然就没有落红了,老公公听完大怒,告到衙门,李家理亏,只要承认,县太爷判决:令此女归李家,仍以鼓乐迎归。
在古代,女子地位地下,一生要遭遇多少的不幸呀,贞洁对于她们来说,真的比生命还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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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弟弟用酒瓶打死了正在强奸他女友的人?
让法院判吧,肯定是出手太重,把人打死了,防卫过当。法官说,你可以拉开呀,不用把人打死。选择报警啊。过失使人致死,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唉,正当防卫咋掌握不好呢?
7. 三个男生就她一个女生?
你的做法很对,我支持你。我也是位当家长的人,也有一位非常可爱的女儿,岁数比你的姑娘差不多大2岁,也经常说到同学家去玩,这个年龄段说大也不大,说小也不小。有的孩子现在还早熟,你说去同学家去玩,有男有女,多不安全,万一出现什么事又怎么办呢?
现在的小孩因过早的接触到网络,对网络世界充满着好奇与憧憬,有些游戏里面也是非常的暴力,很容易让有的小孩学坏。想必大家都非常讨厌小孩整天玩手机吧,家长也是伤透脑筋,没有别的办法。不让玩也管不住,学校作业什么也要用到手机,网络时代尽量不能让小孩沉迷上去,限制玩的时间,定时收上来。
你姑娘去同学家去玩,还告诉你有三个男生一女生,是希望得到你同意吧,而我的女儿去同学家玩,都不告诉我具体什么人,就说去同学家玩都是女生。哼,有没有男生谁知道。我说不准去,去的话别回来,说到做到。女儿说,那别的家长怎么不说,我说别人我管不了,那是别人的事,我只能管你,你去可以,我送你去看看就回。有的小孩在叛逆期之中不想与家长多说,说也是吵架,这就要悉心观察教导。
我虽然相信他们只是正常玩玩,女同学之间有说不完话题,可是有男孩子参与就有点不正常了,家长也是经常看到此类新闻才对孩子们负责。也并不是说男生会怎么样,在学校正常聊天没什么,可是到学生家里就失去监管了,要是大人不在家,只有几个孩子那确实让家长担心。
如果确实要玩的话可以到外面去逛街,到公园里去玩也行。到同学家里没有家长在家的情况下我建议最好别去,去也要陪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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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前卫大案,办离婚证后还和前妻同床共枕一起生活?
婚姻不能等同儿戏,想结就结,想离就离吧?离婚是为什么?大部分人大概是因为感情不和,曾经的爱已经不再了,所以才想着分手离婚的吧?
离婚了就代表着关系不再,很难想象不再有婚姻关系的两个人在同床共枕是什么感觉?名不正言不顺,偷吗?还是混自由?还是更享受这种无证约束的感觉?搞不懂这种心态……
算不算假离婚?婚都离了,本本拿到手了,你说这能是假的吗?既然法律上都给解除了你们彼此的关系,就不算是假离婚吧?
不过都是成年人,即使离婚了,也可以选择你们在不在一起同床共枕,这是你们的自由,如果你们觉得合适,就是合适的,哪有那么多真真假假啊,但从法律上是不允许的,下面我们从法律分析分析:
一、法律上没有假离婚!
没有假离婚,从来没有假离婚,也许情感上有假离婚,但是在法律上,是没有假离婚的!因为各种原因,双方可能在法院或民政局办理了离婚,但是实际上,双方还居住在一起,共同生活,共同抚育子女,其实,离婚手续办好,双方领取了离婚证或者在法院调解、判决离婚,那双方在法律上属于单身了,不再属于婚姻关系的。
曾经遇到一个案件,男方与女方想买一套房产,但因为限购,男方跟女方说双方办理离婚,然后就可以以女方名义购买另一套房产了,女方很信任男方,双方就在民政局办理了协议离婚,把现有的一套房产给了男方,结果,新房没买到,就等来了男方的喜帖。女方整日泪流满面,夫妻财产都约定给男方了,女方一分钱都没有,无奈女方来咨询:问这样的离婚是假离婚,是不是可以撤销?财产还能追回来吗?
在法律上是没有假离婚的,一旦双方办理了协议离婚,领到了离婚证,那双方的婚姻关系就解除了,双方就是单身了。如果没有证据证明离婚协议书存在胁迫等情形的,财产约定也不可以撤销。所以,女方是很难追回财产的。
二、情感上的假离婚
这样的假离婚,是双方自认为的假离婚,其实法律上是没有的,但是,在实际生活中,这样被认为的所谓假离婚还是比较多的,比如为了买房子、为了孩子上学、为了享受某些福利等,双方在法律上离婚了,但是双方还在一起生活,一起抚养子女,这样的生活属于同居生活,双方没有婚姻法上的权利和义务,感情是存在不稳定因素的。
一旦某一天对方离开你,和别人在一起,甚至是结婚,你也不要惊讶,因为在法律上对方是属于单身,是有权利结婚的,而且现在的这种行为也不受法律保护,举几个例子吧:
1:张女士,29岁,离异
我结婚比较早,23岁就结婚了,说起离婚这件事,其实也蛮伤感的,我跟老公是3年前离的婚,那是还是年轻啊,经不起诱惑,25岁之前没去过酒吧,有一次闺蜜非得拉去,当时感觉比较有新奇。酒吧去多了,有一次喝了点就没控制住自己出轨了,本来觉得这个事情就算过去了,没想到那个男的留了我的电话,有一次给我发短信,被老公看到了,铁了心要跟我离婚。
后来我又跟另外一个男的结了婚,不是酒吧那个,但是日子过得并不如意,更可怕的是,对方经常家暴,也没地方说,只好跟前夫哭诉,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毕竟有几年的感情,前夫约我见了面,我们又发生关系了。
2:董女士,38岁,离异
我跟前夫本身并没有什么矛盾,由于经济条件不允许,还是跟男方的父母住一起,主要是婆婆夹在中间,两个人经常闹得不愉快,有一次,因为一件小事,跟婆婆大吵了一架,一赌气就自己拖着行李在外面租了个房子,老公死活一定让我回去,那次我们吵得很凶,我一冲动就提出了离婚,他也同意了。
虽然离了婚,我也没有找别的男人,事后冷静下来,他还是经常会过来看我,所以我们虽然离婚了,但实际还是过着同居的日子,没有了中间的阻隔,感情反而变得更好了,现在正在考虑要不要复婚。
3:李女士,44岁,离异
我是家里最小的女儿,父母从小就比较宠着我,也因此养成了坏脾气,经常一点小事就会跟前夫吵架,时间久了,感情越来越淡,他也经常夜不归宿,这样的日子持续了3年,彼此感觉很不好,就决定离婚了。
离婚以后,还是一个人生活,孩子由前夫抚养,但说实话,一个人的日子真不好过,想想以前他对我也挺好的,生活上各种照顾。现在一个人特别孤独,碰到事情也没地方商量,所以有时候会打电话向前夫求助,他就会过来给我换个煤气啊,修个灯泡啥的,每次做完事情,我们就会重温旧梦,这种感觉也挺好的,彼此没有约束,也不会吵架,需求也能满足。
其实我觉得社会上的确是很多这种现象,夫妻虽然说是离婚了,但并没有离开这个屋子,只是分开吃饭,各管各的事,两不相干,这个也算是真正意义上的离婚。但事实又是如何呢?我的身边就有这么一对夫妻,有一双儿女,夫妻两早在20年前就已离婚,离婚的原因是男的在某个大都市有了新的性伴侣,在外面也组成了一个新家,不和前妻离婚在法律上是行不通的,所以他就利用法律的空子,来一个离婚不离家,和前任办理离婚,和后任领证结婚,这在法律上是说得过去的。
而前任也没有再婚的意愿,所以20几年来,仍然和前妻有脱不干的关系,只要一回老家,都是和前任同床共枕,现任的儿女也已长大成人,这两人仍然保持着这种关系。至于前任和后任能否心平气和,那就完全取决做男人的本色了。
名誉上是一夫一妻,其实是一夫二妻,这夫妻确实钻了法律一个大大的空子,不过我们话得说回来,前妻没有再婚,作为前夫也应该尽到一份责任,照顾下前妻也是理所当然的事,况且前任后任都有儿女,这么着也得尽到做父亲的责任吧。
这种社会现象,遇到这种情况很多有钱人不都是出此“下策”吗?这也从不同的侧面也反映了那些有钱人的占欲欲望。
2. 你怎么看南宁一女子公交车上遭奇葩男子骚扰?
很明显,这又是一起“公交车色狼事件”,虽然是去年的事,但此类事件屡见不鲜,有值得我们去思考的地方。食色性也,性则色也,色则罪也,色乃生命大欲!人和禽兽的最大区别是人有理性,有愧疚感和羞耻心,如果丧失了,和禽兽就没有什么分别了!之所以成为色狼,就是心理扭曲的一种表现。所以,对青少年性教育应该重视,国内对于心理辅导还不够完善,心理病态的危害不亚于生理上的。色狼固然可恨,但除了唾骂,歧视或处罚是解决不了的根本问题的,因为这大部分是心理问题。当然,并非给色狼平反,犯案必然要受罚,但受罚的目的也是为了教育。葛爷只是对犯案者在犯案前多一些思考而已。
不管如何,要杜绝是很难的,所以女士们也要学会自保,在这里葛爷在网上整理了一些防狼招数,希望对女士们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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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带有威慑力的眼神与“狼”对视。尽量往女性多的地方挤,同性相互依靠着绝对安全。
第二招寻找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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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招疾声呼叫
遇“狼”时大声喊“抓小偷”,他肯定反驳自己不是小偷,你就可以说“不偷东西,你怎么一直往我身上贴”,让“狼”无地自容。
第四招细细鞋跟
遇“狼”时用高跟鞋后跟踩他的脚,再说一声“对不起噢”。时尚凉鞋的细细鞋跟是对付在公交车上“揩油”者的最佳武器。
第五招狠狠耳光
第五招就是直接给“狼”一耳光或踢他一脚,然后拨打110,让色狼得到应有的下场。
第六招用打火机的电击器电“狼”
3. 河南曾发生过哪些大案?
河南曾发生过哪些大案。要说河南发生的大案,我立即就会想起1992年9月18日发生在河南开封博物馆的69件珍贵文物被盗案,可谓价值连城,而且是建国以来首个智能型犯罪案件,时称“9.18大案”。
时任开封市公安局局长武和平,作为该案的总指挥,当即动员200多名公安干警参与“9.18大案”的侦破工作。
我记得非常清楚,在开封案发现场以及开封境内所搜集到的证据表明,这起案件与湖北武汉有着密切联系,因此,开封市公安局把湖北武汉作为案件侦破的突破口。果不其然,侦查员在湖北武汉经过大量艰苦细致和卓有成效的工作,终于在武汉市发现了参与作案的K43—1008的嫌疑车辆,当时发现该车辆的还是一对年轻的夫妻警察,身边还带着自己的小女儿,为了追踪车辆,当时夫妻两把孩子交给了一位出租车司机。男警察在转身的那一刻,举起手里的相机对着那两出租车拍下了自己孩子的照片,可能那也是万一孩子丢失将来能够寻找孩子的唯一线索,令人感动的是,那位出租车司机竟然守护着孩子就在原地一直等到那两位夫妻警察回来把孩子交给她们后方才离开。从发现这辆车开始,该案开始出现转机,后在武汉公安局的协助下,该案被成功告破。四名主犯陈纳德、李军、唐国强、文西山等悉数落网。69件珍贵文物,大量被追回,当时有两件文物已经被转卖到了澳门。有几件文物还是经过几年的努力才被追回。
后来这起案件还被拍成了电视剧,剧名就叫《9.18大案纪实》,大量的电视剧演员都用得是开封市公安局干警本人,也就是自己饰演自己。据说让他们自己饰演自己还是公安部要求的。因为是纪实性电视剧,看得真是惊心动魄,非常过瘾!
4. 你有遇到过败坏师德的老师吗?
谢邀,很愿意回答这个问题。有违师德的老师我见得太多了,我从事教育工作三十五年,接触过形形色色的教师和教务系统领导。可以说大多数教师都是有师德的人,热爱学生,工作认真,遵纪守法,团结同事,无愧于人民教师的光荣职业。
但是在工作中,我也见过不少违背师德的教师,如不安心教育工作,不爱学生,不能够安于清贫,好高骛远,歧视学生,贪图利益,对人不诚实,对工作不认真不严谨,拨弄是非,弄虚作假,勾心斗角,争权夺利,拉帮结派,生活作风和工作作风都不严谨的人。这些人有些是普通教师,有些甚至还是学校领导。
这样的教师会损害教师形象和荣誉,会搞乱单位风气,严重的还会违法犯罪。当领导直接影响单位风气,造成不公平,是非颠倒,黑白颠倒,严重打击正牌人的工作积极性。教师里有这样的人自己难以为人师表,会给学生做出坏榜样,带坏学生,对教育事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以上是娥姐的回答,欢迎大家阅读评论转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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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女子如果在新婚之夜没有落红的话,会有什么下场?(关注葛大小姐,天天历史故事!)
《笑林广记》中有个小幽默叫做《娶头婚》,是一个沙雕青年立志娶一个处女的故事。
有一个骚年打算娶媳妇,因为那个东西太小,怕别人笑话,立志要娶一个处女,有人教他“新婚之夜,把你的东西给她看,要是不认识,就是黄花大闺女”,骚年和媒人商量好,可以随时退婚。娶第一个,认识那个东西,退婚!娶第二个,还认识,再退婚!娶第三个,回答说“不认识!”,此人大喜,以为是真处子无疑,指着那个东西说“这叫卵”,女子说“不对,我见过很多,不相信人世间有这么细的!”
这虽然是一个笑话,但是也反映了中国古代人们对女性“贞操”的重视程度已经到了滑稽的地步。
那么古人是如何判断新婚女子是否贞洁呢?“验红”是最常用的方法。
明清时期的风俗,成婚之日,女子的母亲要送给女婿一方丝帕,“盖女子初与人交,其膜必破,一滴红鲜,关乎毕生荣誉”,名曰“验红”。
新婚之夜,新郎把白色丝帕铺在婚床,等新婚夫妇洞房花烛之夜的次日早上,如果丝巾上见红,则表示女子是贞洁之身。
如果新娘有“落红”凡女子初嫁,母家必使侦探,成婚之次日,夫家鼓乐喧阗,宾客杂沓,则大喜。——《右台仙馆笔记》男方就认为大吉大利,新郎一大早就拿着落红的丝巾在家人和亲朋好友之间相互传看,大家一起欣赏,啧啧赞叹一番,然后交口称赞新郎新娘是天作之合,必定多子多福,新郎一方则感到无比荣光。
男方高兴完了,娘家那儿还悬着心呢!男方就赶紧写一个““闺门有川,淑女可钦”的喜帖,专人到女子娘家报喜,娘家悬着的一颗心终于落地,感到脸上也有光了,有钱人家还会招待亲朋好友搓一顿庆祝一番。
如果新娘没有“落红”刚才是见到落红的喜庆场面,如果新婚之夜新娘没有落红,会怎么样呢?新郎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对男方来说,娶到了一个不“贞洁”的女人,当然是颜面扫地。任凭女子百般解释都无济于事,如果新郎家穷,娶妻不易,最终可能会忍气吞声,成全这门亲事,或者是新郎好面子,也可能退不了,但一定会因此耿耿于怀,不管女子是假正经还是真冤枉,从此在家中就再也没有地位,终生抬不起头来,娘家人也会在婆家面前低一头、矮三分,再也直不起腰来。
如果男方是大户人家或有权有势,那麻烦就大了,一封休书赶回娘家那都是轻的,如果男方死咬住不放,告到官府,官府追查下来,女子就要接受刑罚,逼问奸夫,一个冤案可能就此而产生。
清代,广东娶亲,新娘的车后会跟着一头羊,如果女子没有落红,男方就会割掉羊的两只耳朵,任凭其流血哀嚎,跟着女子一起被送回娘家,让一路上的人都知道这个女子不贞洁,路人指指点点,心理素质差的新娘,回家就自杀了。
所以,古代没有落红的女子非常可怜,被毒打虐待、赶出家门,甚至自杀的都不乏先例。
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
女子没有落红并不一定就说明她失去贞洁,但是古人并不明白这个道理,一旦没有落红就可能终生被毁,所以,聪明的娘家都会做两手准备,新娘过门之前都会准备一块染过鸡血的白丝巾,落红了便罢,如果没有落红,就来一个偷梁换柱,这种铤而走险的做法成功则已,如果被发现,那就百口难辩,下场更惨了。
清代《虫鸣漫录》记载了一件事,有个老翁见几个小姑娘在田间玩耍,其中一个小姑娘坐在了锄柄上,下身流血,流于锄柄,老翁就将锄柄保存起来,几年后小姑年出嫁,初夜未见红,被赶出家门,老翁持锄柄为证,洗清了她的冤屈,这个女子实在是太幸运了,不知道这个故事是不是真的。
落红竟然成了古人退婚的“绝招”。一李姓男子娶了王姓女子,第二天就被赶回娘家,理由是没有落红,其实是他嫌女子长得丑,又不好意思说,就拿落红来栽赃。
这事儿还没完,女孩的嫂子一直和女孩一起生活,知道她没问题,就问女孩洞房之夜的事儿,女孩支支吾吾的说了半天,嫂子终于听明白了,合着他妈的压根儿就没有合欢呀!既然没有做过当然就没有落红了,老公公听完大怒,告到衙门,李家理亏,只要承认,县太爷判决:令此女归李家,仍以鼓乐迎归。
在古代,女子地位地下,一生要遭遇多少的不幸呀,贞洁对于她们来说,真的比生命还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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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弟弟用酒瓶打死了正在强奸他女友的人?
让法院判吧,肯定是出手太重,把人打死了,防卫过当。法官说,你可以拉开呀,不用把人打死。选择报警啊。过失使人致死,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唉,正当防卫咋掌握不好呢?
7. 三个男生就她一个女生?
你的做法很对,我支持你。我也是位当家长的人,也有一位非常可爱的女儿,岁数比你的姑娘差不多大2岁,也经常说到同学家去玩,这个年龄段说大也不大,说小也不小。有的孩子现在还早熟,你说去同学家去玩,有男有女,多不安全,万一出现什么事又怎么办呢?
现在的小孩因过早的接触到网络,对网络世界充满着好奇与憧憬,有些游戏里面也是非常的暴力,很容易让有的小孩学坏。想必大家都非常讨厌小孩整天玩手机吧,家长也是伤透脑筋,没有别的办法。不让玩也管不住,学校作业什么也要用到手机,网络时代尽量不能让小孩沉迷上去,限制玩的时间,定时收上来。
你姑娘去同学家去玩,还告诉你有三个男生一女生,是希望得到你同意吧,而我的女儿去同学家玩,都不告诉我具体什么人,就说去同学家玩都是女生。哼,有没有男生谁知道。我说不准去,去的话别回来,说到做到。女儿说,那别的家长怎么不说,我说别人我管不了,那是别人的事,我只能管你,你去可以,我送你去看看就回。有的小孩在叛逆期之中不想与家长多说,说也是吵架,这就要悉心观察教导。
我虽然相信他们只是正常玩玩,女同学之间有说不完话题,可是有男孩子参与就有点不正常了,家长也是经常看到此类新闻才对孩子们负责。也并不是说男生会怎么样,在学校正常聊天没什么,可是到学生家里就失去监管了,要是大人不在家,只有几个孩子那确实让家长担心。
如果确实要玩的话可以到外面去逛街,到公园里去玩也行。到同学家里没有家长在家的情况下我建议最好别去,去也要陪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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